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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I:从反倾销到被反倾销
文章来源:天天化工网独家发布 添加时间:2021年09月06日

文 |花旭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事,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作为全球最主要出口国之一,中国近年来一直深受反倾销诉讼的困扰。中国成为全球各国反倾销的“众矢之的”,与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不无关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面临经济明显疲软,失业率居高不下,市场消费锐减,经济复苏迟缓等种种困境。因此,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反倾销“围剿”。我国化工企业在出口的同时遭到反倾销措施的阻碍。国外对华倾销产品也不断流入我国,化工行业已成为国外对华倾销的重灾之地。

2021年8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oluene Di-Isocyanate(TDI)]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9项下的产品。

印度TDI反倾销进程

2016年10月5日,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8年1月2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3/2018-Customs(ADD) 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0.26美元/千克、日本为0.15美元/千克、韩国为0.22~0.44美元/千克,有效期为5年,至2022年6月4日截止。

 

印度并非第一个对中国产TDI进行反倾销的国家,早在2014年2月,日本财务省和经济产业省接到三井化学的申请后即展开对华TDI反倾销调查。于2014年12月针对中国产甲苯二异氰酸酯采取了征收4个月临时性倾销税的措施。

2015年4月7日,经由日本政府初步裁定,对中国生产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5年倾销税,税率为进口价格的69.4%,理由是这些产品以不当低价在日本销售,损害了日企的利益。

而在早些年,我国TDI产能不足,严重依赖进口时,一度被国外TDI企业进行倾销,2002年中国本土TDI生产商就已经进口的TDI向中国商务部提出了反倾销调查,商务部针对TDI反倾销多次发布公告:

①2003年第61号公告

根据2001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5月22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进行反倾销调查。自2003年11月2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税率: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的税率如下:日本公司:1、聚氨酯工业株式会社5%;2、三井4%;3、其他日本公司49%。韩国公司:1、东洋制铁3%;2、KFC3%;3、其他韩国公司5%。美国公司:1、美国巴斯夫28%;2、美国拜耳7%;3、其他美国公

司28%。

②2005年第115号公告

2004年12月20日河北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甲苯二异氰酸酯国内产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申请。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及商务部《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有关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的要求,决定自2005年2月3日起开始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反倾销税的税率调整:

一、将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日本公司:1. 三井 12.45%;2. 其他日本公司 60.02%。韩国公司:1. 东洋制铁4.05 % ;2. KFC 5.08% 3. 巴斯夫15.78 %4. 其他韩国公司61.14%.进口经营者自2006年1月10 日起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③2012年第14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2月3日收到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甘肃银达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代表国内甲苯二异氰酸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DI80/20)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14号,决定在2012年3月23 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④2013年第16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自2013年3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DI80/20)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德国拜耳材料科技公司(BayerMaterialScienceAG)19.2%
  匈牙利博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BorsodchemZrt.)6.6%
  波兰扎克姆化工股份公司(ZakladyChemiczneZACHEMS.A.)37.7%
  法国柏斯托公司(PerstorpFrance)37.7%
  陶氏西班牙公司(DowChemicalTarragona)(注:初裁公告中写为“陶式西班牙公司”)37.7%
  其他欧盟公司(AllOthers)37.7%。

近几年我国TDI逐渐由“反倾销”转变为“被反倾销”,未来我国TDI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国外反倾销调查,我国TDI出口之路预期阻力重重,国内厂家应早做应对准备。 

        就国内TDI生产企业而言,应从四个方面应对新挑战: 

        一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在生产安全、环保方面下大力气,增加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环保生产技术水平,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不出现问题,保证生产可持续性。从另一个方面来讲,目前许多国外客户在签订合同前都会有验厂流程,他们也了解我国目前的政策要求,安全环保方面存在问题,就意味着随时可能会停产断货,国外客户也不会选取此类供应商。 

        二是要巧借“一带一路”东风,不断改善出口构成,优化出口结构,变目标市场过于集中为市场多元化,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广泛合作,出台了一系列通关便利化措施,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降低了税收,以铁路、港口、航空等重大工程为依托,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资金融通不断扩大。我国TDI生产企业要利用好优惠政策,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客户。 

         三是要加强国外质量标准的研究,增强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品控能力,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后期服务,建立企业自己的品牌,不仅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更应以质取胜。这样既可维护好国内客户,又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从而改变原有产品形象。 

        四是要积极主动的应对国外反倾销,在已发生的对华反倾销案中,多数企业都选择放弃应诉,主要原因是因为不了解国际贸易法规,缺乏国际商务人才,不知该如何应诉。企业要加强队伍建设,从战略高度出发,选拔在经济、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才,为反倾销应诉取得胜利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持。 

         国内一些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由于同行业其他企业不积极配合往往力不从心,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一旦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诉讼成功,我国该类产品在市场将受重创。在此过程中,企业也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寻求帮助,共同搭建反倾销应诉平台,组织行业内企业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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